“参加此次培训,不仅让我们对红十字组织有了更加系统、深刻的了解,同时,让我们更加警醒,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拓展、依法行善,维护好红十字形象,更好地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4月26日,贵州红十字敬老助老健康扶助公益基金爱心志愿者雍嵊珉在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举办的爱心志愿者红十字文化及公益政策法规培训会上说。
由“贵州红十字农旅产业发展基金”“贵州红十字华夏医疗爱心基金”“贵州红十字颈肩腰腿痛救治基金”“贵州红十字视康光明基金”“贵州红十字益民爱心基金”“贵州红十字银发健康基金”“贵州红十字贵医安顺健康爱心基金”等13家爱心基金管委会推荐的120名爱心志愿者通过线下以及6个线上分会场参加了本场培训。
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理事长、“博爱云”总编辑、贵州省慈善联合会副会长、贵州省红十字志愿服务联合会副会长张煜,向参训的爱心志愿者诠释了红十字文化的内涵,宣讲了红十字运动在全球、中国、贵州的发展历史;普及了我国现行核心公益法规,讲解了国家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相关公益政策,分享了最新公益概念;分析了公益违法案例,强调了爱心志愿者公益角色转换的重要性;剖析了医疗筛查的责任主体、合法使用医保的责任主体、人道爱心救助主体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鼓励爱心志愿者,学好红十字文化及相关公益法规,增强参加红十字人道大爱活动的辨识力、胜任力、自信心。
培训中,张煜以“一场国际性的人道大爱运动,两个国际性的执行机构,三种精神内涵,四项宗旨诉求,‘五个一’的起源,六项主责主业,七项基本原则”为主线,介绍了国际红十字运动自索尔弗利诺战役以来165年的起源,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创建以来161年的发展历史,中国红十字运动120的发展历程,贵州省红十字事业40的历史沿革;结合实际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收入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所得税法》《国家民政部关于基金会组织专项基金管理的规定》《关于组织义诊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推进义诊活动备案“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对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道德底线、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并要求各基金管理委员会在推动基金项目运营时,要依法募捐、依法行善,营造良好的公益环境,切实为健康贵州建设、贵州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人道公益力量。
据悉,8年来,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在贵州省红十字的领导、布署、指导下,共举办了169场爱心志愿者红十字文化及公益政策法规、业务培训会、培训班,累计有数万人次接受了培训,弘扬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全省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夯实了人道资源动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