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红十字会建会120周年,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剑河县积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月”学习宣传动员活动。
一是加强干部自学宣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5月1日实施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重点学习了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工作,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组织网络、协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职责。通过工作群转发《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督促全县各单位组织学习。
二是深入乡镇、社区开展集中宣传。5月11日和17日,深入南哨镇巫虎村、仰阿莎街道幸福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志愿者向群众介绍条例内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公民可以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建立的登记服务系统表示捐献其遗体器官的意愿,红十字会向遗体器官捐献人亲属颁发捐献证书。
三是上门入户宣传。深入农村住户、移民社区、街边门面开展上门宣传服务。
四是摆滩设点宣传。利用“赶集日”在集市上设点宣传2次,开展以人体器官捐献为重点的“三献”宣传。5月以来,紧紧聚焦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学习宣传3次,发放宣传册220份,接受咨询30人次。
通过活动,传播了人体器官捐献理念,普及了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积极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为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