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一名成年男子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共同书面提出志愿捐献其器官的意愿,并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在贵州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下,遵义医科大附院OPO组织获取了肝脏、双肾,挽救3名器官衰竭患者,这是我省第1000例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
缅怀仪式,向捐献者表达崇高的敬意
贵州省从2013年6月1日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关于批准贵州等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批复》以来,在各级红十字会、卫健委、各移植医院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器官捐献逐渐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和支持。目前,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报名登记达到177900人,已完成器官捐献案例1000例,获得器官分配的受益者2725人,其中肝移植受益者942人,肾移植受益者1783人。
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伟大的公益事业,它能够拯救无数患者的生命,为他们带来新的希望。红十字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通过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服务,红十字会为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搭建了一座重要的生命桥梁。
2023年12月4日,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经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要向所有支持器官捐献事业的人们表示衷心感谢,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理解和支持,才让更多的生命得到了延续和拯救。同时,我们也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让爱与希望在这个世界上继续传递下去。这是一个新的起点,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器官捐献事业将不断发展壮大,为更多的人带来福祉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