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举办专项基金管委会志愿者文化法规培训会。
为规范志愿者的人道资源动员及基金项目实施行为,维护红十字组织形象,促进人道公益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组织“贵州红十字颈肩腰腿痛基金”管委会、“贵州红十字救心AED人道公益基金”管委会、“贵州红十字敬老助老·健康扶助公益基金”管委会的20余名爱心志愿者参与了本次培训。
会上,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博爱云”总编辑、贵州省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张煜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公益慈善工作的相关精神,以“红十字文化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为主线,围绕红十字运动的起源、国际定位、组织构架、精神、宗旨、主责主业、基本原则共七个方面进行宣讲。他说:“红十字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中,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针,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践行红十字宗旨;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张煜还以反面案例,对基金管委会和志愿者进行警示教育,希望各基金管委会依法劝募,依法行善。
参会志愿者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和文化法规培训,更进一步了解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红十字的文化渊源、精神、宗旨;在今后的志愿服务工作中,将严格遵守法规,维护红十字形象,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