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红十字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黔红发[2003]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对于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场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培养和增强我省红十字会系统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贵州省红十字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实施规划。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红十字会系统领导干部和红十字会机关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保障和促进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
根据我国宪法和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红十字会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水平,红十字会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以宪法和基本法为主要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为重点,通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不断提高红十字会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逐步实现各级红十字会干部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推进我省红十字会系统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红十字会系统学法用法工作更加深入健康地发展,促进我省红十字会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 对象
红十字会系统普法学习教育的对象,包括各级红十字会的全体工作人员。重点对象是:县及县以上各级红十字会的领导干部,各级红十字会机关的部门领导干部。
三、 学习内容
以中国红十字会编辑的红十字会普法文件汇编为学习的基本教材,以专业法律知识为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红十字会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和红十字会运动基本知识》、《献血法》《人民防空法》、《商标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保密法》、《档案法》、以及《审计法》、《经济合同法》等;学习国家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四、 工作要求
在红十字会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有利于提高各级红十字会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有利于提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红十字会工作、履行职责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一)各级红十字会机关要以与时俱进、开拓全新的精神,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红十字会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讲求宣传教育效果。
(二)要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把普法教育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红十字会的专职领导干部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起表率作用,做到普法工作有部署、有检查。
(三)各级红十字会要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普法办公室和司法部门,利用红十字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如5.8红十字日、红十字会法纪念日、全国普法宣传日等,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红十字会法,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动员更多的人关心、支持红十字会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并配合地方人大、政协进行红十字会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视察,以促进红十字会法的贯彻执行。
(四)各级红十字会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如举办法制学习讲座会、报告会、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等,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务求实效。市、州、地红十字会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红十字会的普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要紧密结合实际,在红十字会系统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五、 步骤与方法
基本步骤是:从现在开始,到2005年结束,大体分为准备、实施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基本方法是:普治并举,整体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推广典型,分类指导;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六、 时间安排
(一)时间从现在开始至2005年6月底前为普法宣传教育阶段。2005年7-9月为考核验收阶段。各级红十字会要对本级红十字会普法对象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命题范围以总会编写的普法文件为主。考核验收结束后,各市、州、地红十字会要写出普法工作总结,并报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将评选表彰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 保障措施
(一)各级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各级红十字会应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