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贵州省红十字会启动各市(州)红十字会开展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以来,黔东南州红十字会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采取“四个先行”措施,加大认定工作力度,率先在全省(市)州红会系统完成认定工作,全州16县(市)全部通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在黔东南州红会系统捐赠不能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的问题。
突出统一思想先行。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启动后,黔东南州红十字会召开相关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审批一并办理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知晓率”,做到统一思想,在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做深做实做细全体干部思想工作,把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工作上升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
落实重点环节先行。工作领导小组围绕需要提供的材料细化工作、倒排日期,制定了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工作流程图、工作清单、注意事项,对接协调办理的单位等关键时间节点,形成统一文件下发到各县(市)红十字会,切实将工作精准到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间、每一个节点、每一个步骤,实现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完成。
强化监督指导先行。主要领导亲自督导、亲自指导,紧盯县(市)红十字会三定方案、申报前审计报告等环节,着力把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实抓到位。
鼓励有序推进先行。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群众作用,安排专人负责来电咨询、收集,切实做好线上线下有人做工作,推选率先完成工作的县(市)红十字会,在全州红十字会系统微信群、QQ工作群公开通报表扬,激励后进向先进学习,鼓励先进介绍工作经验,共同发力,共同指导其他县(市)红十字会对照要求、稳步有序、真抓实干,确保通过了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工作圆满完成, 全州红十字会系统自主募捐款物实现了从历年徘徊在500万元左右,提升到2021年的6600余万元的历史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