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9月1日,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尹秋莲,党组成员、副会长何淑平为机关和直属单位8名同志授予“党员示范岗”标牌。
尹秋莲向被授予示范岗的党员给予勉励,希望被授予示范岗的党员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树牢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的“领跑形象”,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全体党员要以“党员示范岗”为榜样,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开展“党员示范岗”评选工作,是省红十字会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省委“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推进党组织政治功能和党员先进性与服务群众职责的高度融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谨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责任”,坚定不移强党性、立足岗位作奉献、担当作为作表率、争先创优当模范,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行”,让党旗在一线岗位高高飘扬,展示新时代共产党人良好风貌。
“党员示范岗”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机关和直属单位各党支部推荐、会机关党委审定的方式进行,最终评选出机关刘宗阳等5名同志和直属单位王雄等3名同志为“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岗内党员应在工作岗位醒目位置摆放“党员示范岗”座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被授予示范岗的党员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党员示范岗”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不断提高,以更扎实的作风和更优异的成绩,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