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高一线公安民警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贵州省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行动计划(2020-2030)》的相关要求,5月18日,遵义市红花岗区红十字会在区公安分局大礼堂开展了红十字救护员持证培训,50名公安民警参加培训,并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资格证。这是区红十字会传播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七进”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区红十字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
培训会上,区红十字会秘书长罗廷强首先作了训前动员讲话,重点就红十字起源、红十字精神及红十字的“三救三献”职能工作三方面对参会民警进行了宣讲,增进参训民警对红十字工作和红花岗区红十字工作的了解,提高了参训民警对应急救护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随后,贵州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指导中心遵义站站长段捷和培训师龚诗伦开始了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培训采用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培训课上,老师们就红十字起源、创伤救护、心肺复苏、意外伤害防护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使用等理论知识向参训民警作了详细讲解;在实际操作环节,老师们通过举例说明、与参训民警现场互动等方式 ,对心肺复苏、气道异物梗阻进行了生动讲解,让学员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下掌握了现场的应急救护技能,在危险来临时,能够争取“黄金4分钟”,有效开展现场自救互救,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此次培训还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四统一”的原则进行了理论和实操考试,50名学员通过考核,获得初级救护员证。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纷纷感言,认为此次培训内容贴近生活,非常实用。通过培训,自己现场应急救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尤其是通过考核,获得红十字救护员资格证后,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仅有勇气挺身而出,而且还能用学到的急救技能在第一时间进行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并表示在今后的应急救援工作中,要当好第一目击者、第一救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