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2017年5月8日施行,为了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进一步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在2017年“5·8博爱周”宣传活动期间,万山区红十字会相继在碧江区锦江广场、万山区下溪乡、黄道乡、鱼塘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