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定县红十字会就2020年9月的洪涝灾害救灾物资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
2020年,贵定县境内出现区域性暴雨天气,部分乡镇受洪涝影响损失严重,为使我县受灾群众渡过难关,县红十字会及时向受洪灾较为严重的4个镇(街)(云雾镇、昌明镇、沿山镇、宝山街道)发放价值132023.5元的救灾物资,用于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该批物资已于2020年9月由各镇(街)安排专人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为保障救灾物资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县红十字会组织人员对4个镇(街)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查阅物资分配情况、发放台账、公示图片、发放图片等相关资料,查看物资发放是否合理合规,发放手续是否齐全。
督查情况:一是各镇(街)发放救灾物资均严格按照红十字会物资管理和发放办法执行,发放过程坚持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登记造册、签字确认,对救灾物资不存在截留、挪用以及改变用途的情况,在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针对资料不完善问题要求相关镇(街)立即整改,并把救灾物资发放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真正把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和关爱落到实处。三是针对目前低温凝冻天气,各镇(街)要加大受灾困难群众家庭的排查力度,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火烤,安全过冬,欢乐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