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业务活动信息  >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业务活动信息
镇宁自治县2021年首例人体器官成功捐献
文章来源: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   时间:2021-01-13 16:14:14   字体:  

2021年1月7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秘书长罗才文在安顺市人民医院全程见证了镇宁籍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自《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公布实施以来,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按照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通过组织培训、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手提袋等方式,利用“5.8”博爱周、“6.14”无偿献血日、世界急救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节日深入农村、社区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目前,人体器官捐献已被部分大众接受,逐渐有志愿者登记,自愿在自然死亡后无偿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让有用的器官挽救他人生命,再起作用,让生命得以延续。

刚跨新年,镇宁籍的周某某夫妇四个月大的儿子生病在安顺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危,经医生抢救无望,生命已不可逆,在院方志愿者动员之下,夫妻两在痛失爱子之际,用博大的爱心同意捐赠儿子器官挽救他人,让爱子的有用器官在他人的体内得以延续,再放生命光彩。最后,按照《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规定,在和有关家属走完法定程序后,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秘书长罗才文的全程见证下成功捐献了双眼角膜、双肾和肝脏。

<<   上一篇:没有内容了! <<   下一篇:没有内容了!
联系我们 电话:0851-86824372
传真:0851-86857817
邮编:550004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隐私政策 后台登录

会长信箱

Copyright 2017 贵州省红十字会 备案编号:黔ICP备18006576号-1 黔ICP备18006576号-2
技术支持:贵州智游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