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实施贵州红十字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会,认真履行“传播人道精神、救助弱势群体”的职能使命,积极推进以“三救三献”为核心的各项人道业务工作,在助力我省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不断推进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红十字会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做好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党代会各项工作。
2. 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贯穿到思想建设的全过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抓好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持续抓好“四风”问题的反弹,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强化执行力建设。建立健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积极探索推进我省各级红十字会监事会制度的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4.加强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抓好《贵州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逐步建立省、市、县分级响应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同地方应急办、减灾委和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严格执行各类灾害的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参与救灾。
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省红十字会供水和大众卫生救援队建设,不断完善学习、培训、演练、管理等制度,年内组织2次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加强基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全省应急救援队建设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全省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和架构。探索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与志愿者组织、社工团体等的合作模式和机制,增强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重点在遵义、黔东南两个市州建立两支应急救援队。
6.加强备灾能力建设。加强备灾体系建设,形成省、市、县区域性备灾网络;以“博爱家园”、灾后重建、饮水设施等项目为平台,开展普及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实施10个备灾防灾减灾项目;加强备灾基地建设,新建3个县级备灾仓库,提升基层红十字会的备灾能力。
三、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
7.抓好救护培训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护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活动,不断扩大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普及面;充分利用“5·8红十字博爱周”、世界急救日、防灾避险日等时机,借助网络等新兴媒体,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传播红十字精神理念;开展安全教育体验式示范社区和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广“红十字急救掌上学堂”手机APP。全年公益培训15万人、持证培训3万人。
8.抓好救护培训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师资管理,不断完善救护培训师资管理制度,对现有师资进行注册登记,启动师资年审工作;注重救护培训质量,严格按照 “四统一”(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证书管理)的标准加强救护培训规范化管理,全省统一使用应急救护培训教材、救护员资格证书。
9.积极探索救护培训新模式。积极探索市场化培训模式与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多种形式,建立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注重实效、参与面广的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格局。建立以贵州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指导中心为管理机构、市州红十字会参与、省红十字会救护培训指导中心现有教学站和市州具备救护培训资格的社会机构为培训主体的三方合作机制。加强红十字救护培训教育基地建设,年内在1个市(州)建成标准化救护培训教育基地,在1个5A级景区和4个4A级景区建立红十字救护站。
四、加强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
10.实施开展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把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与当前的扶贫攻坚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广泛汇聚人道资源,筹集、整合8000万元款物助力扶贫攻坚。发挥“博爱家园”项目在助力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巩固和推广“博爱家园”项目成果,进一步探索创新红十字参与精准扶贫的新路子,不断拓展我省各级红十字组织参与精准助贫的人道救助空间。年内启动10个“博爱家园”项目。
11.广泛开展关爱救助行动。实施“博爱助困”行动,广泛开展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为主的助困活动,把最易受损害、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作为救助重点对象,实施精准救助。实施“博爱助医”行动,开展医疗扶贫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为300个乡村、社区提供医疗服务;实施“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等救助项目,为更多的贫病患者及时提供人道救助。实施“博爱助学”行动,年内启动2所博爱小学援建项目;在试点学校开通“智慧城市之智慧校园系统”,开展“爱·从心开始”心理健康培训等助学活动。
12.积极探索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人道救助事业。鼓励各级红十字会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联的康复养老机构,探索建立全省红十字养老服务工作联盟机制,拓展红十字人道救助领域。
五、发展红十字“生命事业”
13.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以高校为重点,以红十字重大纪念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招募活动,增强广大民众对捐献造血干细胞知识的了解;注重库容质量建设,降低流失率和反悔率,提高库容使用率,年内实现志愿捐献者血样采集入库4000人份。
14.积极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与各地血液中心的联系与合作,以“6·14世界献血者日”为契机,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抓好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的建立与管理工作,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
15.加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推进力度。以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工作为抓手,依法参与、推动公民逝世后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协调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抓好《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的贯彻落实,指导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16.广泛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组织在艾滋病预防、宣传、人道关爱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做好艾滋病感染者及病毒携带者的关爱工作,积极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广泛开展各项关爱活动。
六、加强筹资募捐工作
17.进一步拓展筹资募捐工作渠道。加强宣传与筹资工作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对筹资工作的影响,积极倡导广大民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营造良好的筹资环境;充分利用红十字“博爱云”平台、“互联网+”等新型信息平台,开展筹资募捐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级红会筹资网络信息平台,将自然灾害、重大事件等紧急状况下的筹资募捐工作与日常筹资募捐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筹资工作常态化。
18.规范筹资募捐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的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
19.加强红十字基金会建设。大力发展我省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充分发挥基金会在筹资募捐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基金会内部机构,保障基金会依章依规开展工作。鼓励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建立基金会和设立专项基金,发挥基金会和专项基金的筹资功能,探索长效的筹资机制。
七、加强红十字公信力建设
20、加强红十字人道文化传播。以弘扬红十字精神为主线,结合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工作,积极策划开展相关系列宣传活动,普及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人道理念,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加强红十字理论研究,深入挖掘贵阳图云关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抗战历史遗存和精神馈赠,力争图云关抗战纪念园项目获中央批准。
21.加大红十字宣传力度。加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联系的红十字价值观建设。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组织开展“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公信力”主题大讨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各级红十字会在公信力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大网络信息宣传,突出网络传播特性,广泛宣传红十字事业发展,增强社会公信力。
22.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利用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5·8”期间,全省上下联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活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作为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年度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启动《贵州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工作。
八、加强红十字信息化建设
23.建设“博爱云”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一期)建设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详细方案设计、系统设计开发、系统内部测试等工作,完成数据系统、Web门户、微信端建设,确保平台(一期)上线稳定运行。开展内容策划添加、渠道对接扩展、项目运营推广等工作,实现平台预期业务能力。
九、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
24.推进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要求,拟定贵州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启动我省红十字会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探索建立监事会制度,完善法律顾问、专家咨询等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
25.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理事队伍建设。按照红十字会章程,抓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议制度的落实,召开贵州省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进一步优化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构成,充分调动和发挥理事在服务社会、教育引领、建言献策、培养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的交流学习和培训工作,着力提高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全年举办全省红十字会干部学习培训2期100人次。
2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乡村、街道、社区、学校等基层组织的建会工作,逐步完善基层组织档案;加强会员服务管理及会费收缴工作,发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在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建设、文明校园建设中的作用。力争全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在乡镇、街道、社区建会率达50%。
27.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以培育红十字精神为核心,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深入开展红十字青少年自救互救知识竞赛等青少年特色活动,吸引更多的青少年主动加入红十字会队伍;结合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实际,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全省相关高校、示范性高中、中心城市学校率先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和青少年志愿者队伍。力争全省中学以上(含中学)建会率达50%以上,高校建会率达70%,红十字青少年会员达40万人。
28.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紧紧围绕“三救三献”等核心业务深化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和谐贵州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志愿注册登记管理和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基地建设,进一步探索建立红十字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保障机制,逐步实现红十字志愿服务“有队伍、有行动、有设施、有氛围、有保障”的目标要求。全省各级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达200个,新增注册志愿者达1.5万人。
十、加强红十字会对外交流与合作
29.进一步加强对口帮扶城市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继续抓好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加强同上海、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省(市)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抓好与上述省(市)红十字会对口帮扶贵州(2016-2020年)各项合作协议的落实工作;加强市(州)红十字会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和联系制度等,签订对口帮扶协议,抓好对口帮扶项目的执行,促进对口帮扶工作有效开展。
30.积极开展对外联络与国际交流活动。进一步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的紧密联系,加强在灾害管理、应急救援、人道救助、社区服务、人才培养、红十字青少年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境)外红十字组织及其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争取人道合作项目、资金及先进理念和技术的引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