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绥阳县红十字会接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李大哥的电话,他家住郑场镇伞水村,因他本人长期瘫痪在床,希望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能上门为他办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手续。随后,我会工作人员与其取得联系,并约定好时间前行。
当天下午,会长潘廷均一行在伞水村支部书记邓福猛的陪同下,带着慰问物资(两包大米和一桶食用油)来到他家中。通过了解,才知道他13年前因一场车祸造成颈椎严重受伤,引下肢瘫痪,上肢基本不能动,接打手机都是用嘴咬住木棍点击完成。妻子因他发生这场车祸后就抛下他和他年幼的儿子离家出走,至今都不知去向。而今父母年纪已70多岁,儿子早早的担起了家庭的重任。孩子由于要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他,只得在家靠种田过日子,因此家庭处境十分困难。十多年来由于有党的农村低保政策及同学、朋友、社会爱心人士的关爱,才给了他活下来的希望。
我会工作人员向他宣传并解释我国人体器官捐献政策。他对我们深情地说道:其实两年前他就有想捐献人体器官的想法,在两年前我就立好了遗嘱,我死后器官全部捐献,剩下的烧成灰后,骨灰撒进大河。这么多年以来,由于有党的好政策、社会好人多,给了我生存的希望。我常常想,我多年来一直得到党和国家、社会的关心,应该为社会或多或少做一些有益的事来回馈社会,但作为我一个长期瘫痪在床的病人来说,真不知道如何报答党和社会。在前天观看绥阳新闻时看到我县红十字会在电视上播放招募“造血干细捐献志愿者及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宣传后,我和儿子、父亲商量,决定捐献我本人器官,为延续他人生命做点贡献。随后,李大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手续。我们一行都被他大爱精神深深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