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即将到来之际,市文明委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市文明委于12月4日下午在凤凰山广场举行了纪念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暨《志愿服务条例》集中宣传仪式,并对2017年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社区进行了表彰。
红花岗区红十字会筹资劝捐志愿服务队作为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唯一一家受表彰的志愿服务组织,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全区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事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志愿者的辛勤付出密不可分。红花岗区红十字会筹资劝募志愿服务队成立于2010年10月,共有志愿者200余人,服务队的职责主要是宣传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协助红十字会开展筹资劝募及实施募捐箱的管理,志愿服务队的队长及队员开始由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会干部和学生组成,后来根据志愿服务工作面的扩大,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加入志愿服务队,服务队的成员有社区工作者、企业员工、在校学生、市义工协会的义工、受助群众,队长由区红十字会专职人员担任,在区红十字会的组织下积极参与筹资劝捐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依法筹集资金,奉献自己的爱心和热心。
7年来,通过收集募捐箱、青海玉树地震、“爱心救助金”项目、四川雅安地震、“红十字博爱助学”项目及今年开展的“暖暖一床被、满满关爱情”募捐活动,共计筹集资金2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