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办发[2017]61号)要求,红花岗区红十字会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区红十字会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会干部职工对《关于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进行学习。专职副会长谢玲就党风廉政工作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阐述,就廉政自律的相关规定作了强调。会后,党员干部签定了《红花岗区红十字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全体党员干部作了庄严承诺。
为进一步明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两个责任”,区红十字会还制定了《红花岗区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清单细化了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区红十字会将坚持“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环节,努力获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