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红花岗区红十字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黄明惠大姐在家因病逝世,她的家人按照黄大姐生前遗愿,联系了红十字工作人员办理了相关手续,实施了遗体捐献,黄大姐成为我区第五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
家住中山办白沙路的黄大姐今年46岁,去年不幸患上肺癌,今年病情越发沉重,她通过电视了解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赠志愿者先进事迹的报道后,萌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黄大姐与家人商议后,得到了家人的一致支持。随后,黄大姐的家人主动联系到区红十字会,表达了帮助黄大姐实现捐献遗体的意愿,区红会考虑到黄大姐身体的诸多不便,上门为她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的相关手续。黄大姐对红十字工作人员说:自己生病得到家人及社会好心人的帮助,现在也没有其他能力回报,只能在过世后捐献遗体,为医学研究作出贡献来回报社会。
近年来,红花岗区群众逝世后器官自愿、无偿捐献的社会知晓率与参与率逐年得到提高,这是第五例完成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心愿的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