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2日,天柱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领导干部一行走进我县器官捐献者潘文慧家中,详细询问了家属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并叮嘱他们要保重身体,同时对他们无私捐献器官,延续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表示敬意和感谢,并为他们送去了食用油、毛毯等慰问品和慰问金。
截至目前,我县共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例,2016年捐献一例,潘文慧为第二例。据介绍,器官无偿捐献者潘文慧,女,年龄20岁,天柱县瓮洞镇人。她因2013年经医院确诊为脑神精胶质瘤,通过到各地医院治疗无效后,于2017年8月12日在天柱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完全依靠呼吸机维持最后的生命。其父母在得知其生命无法挽回的情况下,承受巨大悲痛面对了现实,并做出了伟大而崇高的决定,完成女儿生前的遗愿无偿捐献出部分器官,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为挽救他人生命作奉献。
我县在得知情况后,积极与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取得联系,经过多方协调联系,潘文慧于2017年8月12日逝世当天无偿捐献了部分器官,这些器官同时移植到了相应器官需求者身体,挽回了多个家庭的幸福。
县常务副会长杨熳同志在慰问中说道:“器官捐献者和家属的行为,体现了红十字会所提倡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他们值得我们尊重和尊敬,希望更多人来关注器官捐献者家属生活,给他们带去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也希望更多人能参与到无私捐献器官中来。”
据了解,目前全国器官供需比例为150:1。所以,我们呼吁希望有更多的器官供体,用于人体科学研究和挽救人的生命,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这一伟大崇高的奉献事业中来。有意愿的爱心同志可以到天柱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加入到器官捐献志愿者的队伍中来。